課程資訊如下: (一) 訓練對象: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、老人福利法第43條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76條規定之責任通報人員,包含醫事、社會工作、教育、保育、警察、移民業務人員、戶政人員、村(里)長與村(里)幹事、司法及其他執行家暴防治、老人及身障保護服務業務人員。 (二) 講師:臺灣警察專科學校─吳啓安副教授。 (三) 報名網址:https://forms.gle/sFX4HGc6Ackem4HXA。 (四) 課程時間: 1、 南區場次:111年6月30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12時。 2、 北區場次:111年6月30日(星期四)下午2時至5時。 因應疫情,旨揭課程係採線上教學,學員須自備電腦、網路、耳機麥克風及視訊鏡頭等設備,並能自行操作google meet應用程式之基本功能。 課程網址將於111年6月27日(星期一)以電子郵件寄送參訓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