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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本(109)年3月13日起出國,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,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。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人事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0-03-18 00:14:28 點閱: 1227 (210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有關各機關、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自本(109)年3月13日起出國,返國後經衛生主管機關列為自主健康管理對象,如需請假回歸各類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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