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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15年度中小學數位學習實施計畫」 設置實用教學軟體示範學校實施計畫即日起開始第一批徵件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總務主任

張貼日期: 2026-10-13 09:40:33 點閱: 12 (332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一、依據教育部核定「115年度中小學數位學習實施計畫」辦理。

二、本府辦理全縣軟體統購案( 國小 - PaGamO中文素養題組、國中 - AILEAD365 / 康軒雲學校 / 翰林雲端學院 各校3選1)後,剩餘軟體經費辦理競爭型計畫,補助學校依需求自行小額採購教學軟體,請詳閱以下說明後依需求送件:

(一) 第一批徵件僅限審查會議上列為「加強推廣項目」之軟體共以下6項,本次徵件不接受申請其他軟體,請注意。(學校計畫書如果包含其他軟體,將直接列入第二批收件)

1151-0242 康軒雲學校跨版本全科「派卷+派片」。(限國小)
1152-0275 Google AI Pro for Education。
1151-0081 AILEAD365線上教學平臺。(限國小)
1152-0083 LoiLoNote School互動式教學軟體。
1151-0167 國語日報數位精選版。
1152-0289 Padlet。

(二) 教育部要求各校申請採購小額軟體前,必須透過校內會議討論後決議採購項目,請學校將會議紀錄(含出席人員名單)附於計畫書後面。不限會議形式或規模,小型的備課會議、領域會議都可以,請至少3人以上與會。

(三) 學校如獲補助,必須參加數位學習辦公室舉辦之「自學趣影片徵件」,將校內學生使用軟體學習情形拍成短片參加比賽,徵選辦法另行公告。 (如果今年的自學趣來不及投稿,就要投明年的,視經費核定及學校採購期程而定)

(四) 學校如獲補助,明年需配合軟體分享會派1位老師進行線上分享5分鐘。

(五) 申請金額上限為14萬9,999元(即小額採購上限),可包含2種以上軟體。

(六) 本案核定後,請學校自行完成採購後,將領據、收支結算表、驗收通過證明(即支出憑證黏存單影本)等文件免備文寄達縣網中心。若超過結算期程需另配合辦理經費保留。

(七) 請注意教育部不同意買軟體送硬體方式,例如廠商買軟體送實物投影機或觸控大屏等,請勿於計畫書及概算表中提及相關事項。

三、計畫書及經費概算表範例格式如附件(紅字部分請自己填入),請連同上述校內會議紀錄一併送件。

四、第一批徵件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28日止,預計11月中旬核定經費。如尚有多餘經費,將另外進行第二批徵件,屆時開放所有通過教育部審核之軟體(共2批清單)。

五、請於徵件期限內將申請資料(計畫、概算、會議紀錄)免備文寄達「彰化市中正路二段530號 縣網中心」收。

六、如有未盡事宜,請逕洽縣網中心蔡技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