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「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應丟入垃圾桶」宣導圖卡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訓導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0-03-27 18:15:33 點閱: 402 (224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3月18日彰環廢字第1090013202號函辦理。
二、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一般民眾使用後之口罩視為一般廢棄物,應丟入垃圾桶妥善收集處理,避免隨意丟棄造成髒亂。
三、 請貴校運用相關社群網站、跑馬燈、公布欄、相關出入口等位置,宣導「使用後的廢棄口罩清勿隨意丟棄,一般民眾使用後的口罩,請丟入垃圾桶」。

附件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