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縣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

上一則公告 下一則公告
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室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4-12-10 16:37:51  點閱:78


一、依據本縣113年11月11日召開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 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審查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
二、「11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 章」相關資訊如下:

(一)申請資格:就讀彰化縣國民小學二升三年級(以下簡稱 A 組)或四升五年級(以下簡稱 B 組) 學生,且同時符合 下列條件:

1、具優良學習特質與表現,A組一年級下學期及二年級上 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「優等」,身心 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上;B組三年級下學 期及四年級上學期國語、數學之學習成績達任兩個 「優等」,身心障礙學生則需達任兩個「甲等」以 上

2、具資賦優異潛能經學生法定代理人/實際照顧者及教 師推薦,且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者, 或依本縣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實施計 畫,由學生授課教師填寫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 轉介表轉介資賦優異鑑定者。

(二)初、複選時間:(其餘相關時程請參閱簡章)

1、初選時間:114年3月15日(星期六)。

2、複選時間:114年4月19日(星期六)。

(三)初、複選地點:

1、初選地點:民生國小、南郭國小、和美國小、員林國 小。

2、複選地點:中山國小(依複選學生數安排試場學校, 詳情依教育處4月17日公告為準)。

(四)餘項說明請參考附件簡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