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6-11 09:06:40 點閱:10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0044667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計畫係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28日核定之「加強犯罪被 害人保護方案」第4點第9項第2款之4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 障法第6條至第8條規定辦理。
三、旨揭計畫實施期間為114年10月20日(星期一)至10月27日 (星期一)。
四、相關影片、海報等宣導素材均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「簡 介/重大政策/犯罪被害人保護」頁面項下;財團法人犯 罪被害人保護協會(下稱該會)亦將陸續上傳犯罪被害人 權益保障業務最新宣導素材至該會網站(https://www. avs.org.tw/)「暖心出品」項下或粉絲專頁 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avs0850),請自行運用或 推廣分享。
五、檢附「加強犯罪被害人保護方案」及宣導海報電子檔各1 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