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12-26 14:45:19 點閱:9
一、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12月15日府民宗字第1140501595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府為積極弘揚孝道文化,推崇傳統倫理中「孝」之核心 價值,及鼓勵主動發掘本縣奉行孝道之孝行實蹟,藉由孝 行典範選拔與表揚,期使社會大眾見賢思齊,落實尊老愛 親、和睦相處的倫理精神,並透過系統化遴薦與表揚機 制,如實如質闡揚孝行文化,茲訂定「彰化縣孝行楷模遴 薦審議及表揚要點」
。 三、依要點第2點規定:「推薦單位為本縣各鄉(鎮、市)公所 及各級學校、機關團體、企業」。
四、檢附旨揭要點全文、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