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:修正「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」第8點、第11點及第2點附件1、第5點附件4、附件5、附件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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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人事主任    


張貼日期: 2026-01-07 08:56:49  點閱:94


一、 依據內政部114年12月31日內授移字第1140934111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 旨揭作業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4年12月31日以台內移字第11409340841號令修正發布,並自中華民國115年1月1日生效。
三、 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