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教導主任
張貼日期: 2020-08-28 09:38:53 點閱:1146
因教師法於109年6月30日公布實施,相關法制程序已有重大修正,其涉及教師工作權及審議程序,修正幅度甚大。為使參與教評會及專審會審議之教師,習得新修正教師法之新知,落實案件審議應兼顧程序與法制觀念,鼓勵教師踴躍參與並本權責依相關規定核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