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031號公告「自主健康管理對象應遵守及注意事項」配合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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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護理師    


張貼日期: 2021-03-12 09:20:28  點閱:212


一、 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3月5日彰衛疾字第1100011549號函辦理。
二、 請貴校協助宣導旨揭公告防疫措施,並遵守相關注意事項。